7月30日,在乌昌海关关员现场监管下,全疆首单保税租赁出口货物从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发运至哈萨克斯坦。
该批货物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希格贸易服务新疆有限公司以保税租赁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的8台戴尔商用服务器及其配套技术服务,主要用于境外客户科研项目的数据分析。
保税租赁是海关总署推出的一项支持综合保税区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创新政策,前期已发布《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2019年第158号、2023年第104号),是以综保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
保税租赁出口指综保区内租赁企业将租赁标的物租至境外,境外承租企业与综保区内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相比一般贸易,企业通过保税租赁可分期缴纳租金,待租赁货物到期后可自行选择留购或退回区内企业。
此次业务尝试涉及保税租赁、离岸服务贸易等“自贸试验区 综合保税区”叠加政策,将传统进出口贸易升级为“保税 ”业务,锚定现代化改革再深化全疆首单保税租赁出口业务落地乌鲁木齐综保区整合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既提升了区内企业相关标的物的使用效能,也降低了境外客户的资金压力和运营成本。
希格贸易服务新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蕾说:“此次业务的顺利落地,得益于乌鲁木齐综保区管委会、乌昌海关在标的物申报、区内仓储、发运等环节提供全程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快速通关,我们的哈萨克斯坦客户代表别克苏尔坦·萨博拉维奇也对该业务模式的成功尝试及‘零等待’通关赞不绝口。”
下一步,乌鲁木齐综保区将继续坚持“五大中心”功能定位,聚焦保税业务发展方向,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完善区内保税功能,持续探索“保税 ”业态创新,进一步发挥综保区政策及功能优势,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推进全市对外经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来源/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马丽娜
编辑/夏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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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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