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徐迪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公开多张行政处罚信息表,其中涉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罚单共有10张,涉及虚假转让不良资产、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等多项违规,合计获罚213万元。其中:
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用于偿还本行不良贷款,被罚款30万元;时任开发区支行行长郭云倩被警告,处6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转让不良资产,赣州银行连收张罚单合计超万元,涉虚假转让不良资产等多项违规被罚款50万元;时任该行副行长张春秀被警告,处8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因虚假转让不良资产,被罚款40万元;时任南昌分行行长廖银被警告,处7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被罚款30万元;时任大余支行行长肖潇雨被警告,处6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被罚款30万元;时任南昌分行营业部主任郭治成被警告,处6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于2001年1月18日成立,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赣州市委、市政府直管的地方金融机构,坚守“专注主业、致力普惠、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
截至2024年3月末,全行资产总额2790.91亿元,各项存款2068.66亿元,各项贷款1989.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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