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证监会召开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年中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在会议部署的下半年六项重点工作中,其中就包括第四项工作,培育高质量上市公司,为此会议提到要更好发挥并购重组的作用。
大凡在涉及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问题上,都会提及到发挥并购重组的作用。实际上,在今年6月份的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吴清也提到“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话题。吴清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重组,支持相关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了支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吴清还表示,在支付工具上,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多种方式,研究引入股份对价分期支付,为市场各方达成并购交易创造更好条件。
为什么在涉及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问题上管理层都会强调要发挥并购重组的作用呢?究其原因在于,并购重组确实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在本公司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再收购一家高质量的公司,或收购一家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质量的标的公司,这显然是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身质量的,甚至是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所以,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问题上,管理层强调要发挥并购重组的重要性,要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这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不过,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上,仅仅只有支持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与监管部门的从严监管结合起来,这样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才能发挥出并购重组所应有的作用。否则,支持并购重组应与从严监管相结合盲目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或许只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不仅不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甚至并购进来的资产还会成为上市公司的累赘,拖垮上市公司。
这种反面教材在股市里可谓是比比皆是。毕竟并购重组在股市里并没有停止过,但股市里因为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的公司较为少见,更多的情况是,收购进来的资产,成了上市公司的平庸资产,有的甚至还成了上市公司的包袱,成了上市公司亏损的源头。并购重组成了上市公司向大股东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重要方式。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在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过于宽松,主要偏向于支持的缘故,以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些失控,成为一种利益输送的工具,即通过并购重组向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并因此损害上市公司与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把支持与从严监管结合起来,让并购重组真正发挥其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作用。
首先是要对收购的资产质量从严监管,谨防收购的标的资产以劣充优,以次充优。严防上市公司收购劣质资产。毕竟收购劣质资产对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没有丝毫的帮助,相反还会成为上市公司的累赘,甚至拖垮上市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尤其是要从严监管对大股东资产的收购,毕竟在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把自己旗下的劣质资产高价卖给了上市公司,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越是收购大股东的资产就越要从严监管。毕竟大股东是最容易把自己的劣质资产卖给上市公司的人。
其次,对收购资产的价格要从严监管,以确保收购价格的公平合理。目前上市公司的并购,在收购价格上通常都是高溢价,以资产价格的数倍、数十倍收购。这种高溢价收购的行为,不仅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同时还严重危及到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为这种高溢价带来的巨额商誉将会成为一颗悬在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头上的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炸,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其三,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所采取的支付方式也要从严监管,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严禁上市公司采取一次性结清的方式来支付收购款项。支付收购款项要以收购资产所创造的利润多少为进度,收购资产每年能创造多少利润,上市公司则支付多少收购款项。直到所创造的利润能够全部抵消收购款项,再结清全部收购款项。对于收购资产出现亏损的,不仅不能支付收购款项,而且还要退回所收购的资产,以此来保证上市公司所收购资产的质量。